关于上海地铁交通费用报销调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7-15浏览次数:10

根据上海地铁官方公告,自2026年7月1日起,上海地铁全面上线电子发票服务。为适配票务政策调整,提高财务服务效率,规范财务报销管理,现就上海地铁交通费用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票据规则调整

2026年9月30日起,财务处将停止受理上海地铁纸质发票,仅认可电子发票作为上海地铁公务出行产生交通费用的报销依据。

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过渡期,此期间教职工持有的上海地铁纸质票据,可正常提交报销,逾期不再办理。

二、电子发票开具渠道

教职工日常公务乘坐上海地铁,可通过以下官方线上平台自助开具电子发票:

1. Metro大都会APP;

2. 微信、支付宝、云闪付大都会小程序;

3. 上海交通卡APP。

线上平台可开具自购票或乘车消费之日起60天内的票款电子发票。开票后自行留存电子版文件,按财务报销流程提交审核。

 

财务处

2026年7月14日